各单位、部门:
资助是手段,育人是目的。为引导广大受助学生进一步增强爱党爱国、自立自强、诚信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意识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树立正确劳动观养成良好劳动品质,拼搏奋斗、努力进取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现根据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《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“校园励志之星”“勤工助学之星”“三助岗位之星”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》,开展我校“勤工助学之星”选树活动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时间
即日起至5月13日
二、基本推荐条件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;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积极主动参与“勤工助学”岗位工作,态度端正,责任心强,踏实肯干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,工作量饱满,表现优异;
5.受到老师、同学一致认可,能够立起榜样标杆,发挥引领示范作用。
三、推荐材料基本要求
1.“勤工助学之星”主要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岗位工作经历和自立自强故事。体裁不限,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-2000字之间,可以图文并茂。
2.内容应生动展现学生不畏困难、自立自强、奋发向上、诚信感恩、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,要求主题鲜明、语言流畅—文风平实、真实生动。
3.文档格式为Word,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,正文为彷宋-GB2312三号字,行间距为单倍行距。
4.材料必须实事求是,严禁抄袭,一经发现,即取消参评资格。
四、推荐方式
1.以勤工助学学生所在用工部门为单位进行推荐;
2.各用工部门在岗学生少于10人的至少推荐1人,在岗学生多于10人的至少推荐占总数1/3比例,鼓励所有的在岗学生全部提交作品;
3.各用工部门在5月13日之前将学生作品和汇总表(附件)发送至指定邮箱(745891369@qq.com),邮件标题:部门+勤工助学之星;
4.学工部/学生服发展与服务处统一组织评选。
五、奖项设置
名额:一等奖5名(推荐至省中心)、二等奖10名、三等奖15名
奖励:学校对所有获奖同学给予表彰和奖励
六、工作要求
1.各用工部门要广泛宣传、积极组织,把真正优秀的同学推荐出来;
2.学校统一对获奖优秀作品进行展示(隐去姓名,保护隐私)。
学工部/学生发展与服务处
2022年4月25日
附件:“勤工助学之星”推荐汇总表
用工部门(盖章):
排序 | 学生姓名 | 学号 | 作品题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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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1.按推荐顺序排序;
2.本部门承诺已对学生作品真实性和是否抄袭等进行审核。